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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內部稽核 INTERNAL AUDITING

內部稽核單位設置

  1. 內部稽核人數應依公司規模、業務情況、管理需要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予以適當配置。
  2. 內部稽核人員不得兼任其他足以影響超然獨立之職務。
  3. 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董事會過半數同意。
  4. 其內部稽核單位直接對董事會負責。
  5. 設置專任稽核主管及稽核專員各一員。

內部稽核目的

  1. 評估、檢查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財務報表之可靠性、相關法令之遵循及衡量營運效率,適時提供改善建議,以確保各項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並協助管理階層達到公司發展的目標。

工作內容

  1. 定期性稽核:由稽核人員依計畫執行。
  2. 臨時性稽核:由本公司最高主管或其授權人之指示辦理。

定期性稽核項目

  1. 督促各單位制定內部控制制度並遵循。
  2. 擬定年度稽核計畫並執行。
  3. 撰擬呈報稽核報告並追蹤缺失。
  4. 覆核各單位及子公司之自行檢查執行。
  5. 其他依據法令規定執行事項。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及會計師溝通情形

    110 年度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一、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
           (1)每會計年度終了前將次一年度之稽核計畫提報董事會決議。
           (2)每次向董事會報告稽核業務執行情形。
           (3)對主管機關、稽核單位與內部單位自行查核所提列檢查意見或查核缺失,及內控制度聲明書所列應加強               辦理改善事項,持續追蹤覆查,並將其追蹤考核改善辦理情形於每次董事會報告。
           (4)本公司年度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提報董事會。
    二、本公司定期至少每年評估一次聘任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每年度委任簽證會計師均取得會計師及其查核         小組人員出具獨立性聲明書以供本公司董事會審議。
    三、本公司內部稽核依年度稽核計畫提供每月稽核報告獨立董事審閱,110 年 11 月 10 日第四次審計委員會通           過 111 年年度稽核計畫。
    四、110 年度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

    日期 討論主題 討論結果

    110/3/17

    第 1 次審計委員會

    109 年度財務及損益之查核情形進行說明。 無異議通過

    110/5/12

    第 2 次審計委員會

    110 年第一季財務及損益之核閱情形進行說明。 無異議通過

    110/8/11

    第 3 次審計委員會

    110 年第二季財務及損益之核閱情形進行說明。 無異議通過

    110/11/10

    第 4 次審計委員會

    110 年第三季財務及損益之核閱情形進行說明。 無異議通過